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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onytao

cb13!揭露帕拉丁的丑恶嘴脸。道歉?还是做秀? 气门嘴也被换了 1497楼更新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老帕是多年好友,即使现在千夫所指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我可以很坦然的告诉大家,帕拉丁不是这种死乞白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19:27



    这位兄弟 你是帕拉丁的朋友吗? 既然你是他的朋友而且你也说了他不是暗中死乞白赖的人那么为什么出来发帖的人是你而不是帕拉丁呢?  你说他在合适的时候会出来说明是吗 这么说来 情况其实你都了解 他准备怎么做你也应该知道对吧 那么你告诉我 他准备说明什么呢? 情况已经到现在这个样子了还有什么可说明的呢?既然你跟他有联系你为什么不让他赶快面对现实呢? 从一开始你就一直跟许林兄弟泄气 说什么算了吧 追究也没用了  许林兄弟没有放弃你就跑到我的帖子里来运用你的巧舌来攻击他这个老实巴交的人 你心里过的去吗???  而且声明一下 许林没有吧我拖上 是我自己觉得这个事情应该曝光一下让大家知道 。 我发帖前一晚 是跟帕拉丁发过信息的 他死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了

事情到现在这个样子 其实什么都无所谓了 我可以继续走下去 声讨他 也可以接受他归还我的物品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他失去的名誉 如果他不出现归还物品的话 我保证 会出现他更意想不到的结果 。反之或许能挽回一点已经丢失的名誉  自己斟酌吧。
发表于 2010-11-2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uchu


    这个世界上,只有法律可以毫无顾忌的定性个人的名誉,当然,个人也可以,当你觉得事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0:49



   那要看相关人说的是不是事实了。如果这件事切实关系到相关人的利益,属于事实,并且并非隐私,那么公布出来不认为有何不妥。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比如A未经他人允许拿的B的东西,并且没有归还迹象,那么B将这件事公布于众,我不认为有何不妥。但是如果B不说这件事,却说A床事不第,那么就涉嫌名誉的问题了。
当然了,这是事的前提是,楼主说的都是事实。
从逻辑和动机来看,楼主说的是事实的可能性极大。除非您能找出合理的解释楼主为什么要这么做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谨代表南通车友发个言:
看到这个贴,如果事情属实,我同情楼主的遭遇,毕竟千里迢迢素不相识,打了车款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14:32



呵呵 刚看到你这个帖子 很佩服你的文采 也佩服你黑白颠倒的能力  我是A对吗 许林是B 帕拉丁是C 那么你呢? 你是S?或者是B?  既然A跟C没什么直接关系  那么你又算哪根葱呢??帮帕拉丁说话可以  你直接说你是帕拉丁的人就行了  别装模做样的 什么指示旁观者  鄙视
发表于 2010-11-2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uchu


    这个世界上,只有法律可以毫无顾忌的定性个人的名誉,当然,个人也可以,当你觉得事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0:49


法律也不是可以“毫无顾忌”的为他人定性名誉。因为还以依照事实。
并且法律也是人定的,是政府,是最高权力机构定的。
法律就一定合理么?文革时的右派为什么还要平反?

我们网民只看真相,事实。
如果楼主所言不实,那么网民的愤怒也足够任何一个人喝两壶的。
期待老帕出面承受他应该承受的。
归还他人财产。
我相信网友都是讲理的。
承认错了,还是一个爷们。
躲起来装缩头乌龟,就是娘们。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2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找不到这个人也不想找了,事多大,就闹多大, 很有分寸,我很有耐心,事发后10天发的贴,事情发展到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19:55



     十天之后发贴错了吗  确切的说是在收到车之后第三天发的贴 说什么商讨中   你知道个屁啊  你知道许林打电话帕给拉丁不接吗  你知道许林给帕拉丁发短信没人回吗 你知道我跟许林在帕拉丁的QQ群里被T了吗 这些你知道吗?你不知道吧 。 那么你信口雌黄什么啊 你懂个屁啊  或许你知道? 你要是知道 那么你就跟帕拉丁一样垃圾。  另外什么地方与地方的打击啊 我有说南通人不好吗? 还是有人说河南人不好  请你不要挑衅了好吗  南通的兄弟大部分都不错的  以前我只认为帕拉丁是个恶人渣垃圾 现在 又多出一个来 不用我说 你也知道是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人站在那里请问如果帕拉丁要逃避他往哪里逃?店不要了?不可能吧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0:06



    他逃跑干什么啊  他脸都不要了 干吗要逃跑呢  许林老实嘴笨 说不过他 而且没有人家帕大师认识的人多混的好 跟本就不能怎么样他  我远在河南 鞭长莫及 他跑什么呢 你说的话真可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人权被轻薄成自然,我请问,一个职业骗子或者抢劫犯,吧里的车友抓到过几个呢?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1:08



    我发贴就是要公布这个垃圾的行径 让大家知道他的为人 引以为戒 让广大车友不再受骗 让其他骗子有所收敛 他本来就是个骗子 那么多事实那么多证据你看不到吗 你瞎吗。 如果你让老帕站出来说个话我会很感谢你 可是你如果还是在这颠倒是非 那么你可以finish了 我的帖子不欢迎你 消失吧谢谢了
发表于 2010-11-26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人权被轻薄成自然,我请问,一个职业骗子或者抢劫犯,吧里的车友抓到过几个呢?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1:08



    tao给老帕发短信,老帕让tao跟卖家自己解决;
卖家给老帕发短信,老帕说不认识卖家;
老帕放风出来说车都卖了。

以上,就是老帕解决问题的诚意。如此怎叫人不发帖?
欺负人也不带这样的。
如果开始老帕回个短信,说给还了,事情就不会这样。
网友都不是白痴,心中都有杆秤。
发表于 2010-11-26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人站在那里请问如果帕拉丁要逃避他往哪里逃?店不要了?不可能吧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0:06

向人向不过理,你说老帕不是在逃避,那么从一开始到现在他出来说过一句话吗?我在他13群里泡过,所以一直很关注这件事情,一开始我也不怎么相信,但是现在铁证如山,还狡辩什么?
发表于 2010-11-2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人权被轻薄成自然,我请问,一个职业骗子或者抢劫犯,吧里的车友抓到过几个呢?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1:08



  别拿骗子和抢劫犯来对比老帕了,您太抬举他了。
冲他干的事,就是个下三滥。
当混蛋都没人家混。这也挺可悲的。
发表于 2010-11-2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人权被轻薄成自然,我请问,一个职业骗子或者抢劫犯,吧里的车友抓到过几个呢?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1:08


这位老兄请不要扇阴风点鬼火了,孰是孰非不用你在这说了。。。天朝不相信眼泪,更别说什么人权了。帕拉丁的店幸亏不是开在我这,不然就只有夜黑。。。风高。。。汽油。。。火焰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2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2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帕换了别人车上的好件,到自己车身上.这个事实已经把他是个什么人展现得清清楚楚了.即使如何标榜 ...
chuchu 发表于 2010-11-26 19:35

顶顶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0-11-2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就是在说我吗?
许林认识我,第一时间找到我这事会僵成这样吗?你觉得我是在帮帕拉丁说话,那你们就继 ...
泣血将 发表于 2010-11-26 21:21


你要是真帮朋友,真有教父一样的智慧,就应该让老帕还了人家东西。
君子不夺人所爱,你看看你的朋友干的什么事啊。

不过,楼主,也不要太急,再容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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