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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声 于 2010-8-13 17:22 编辑
“2、车手纪念品:组委会赠送服装一件,太阳帽一顶,车手证一份,车贴一张,吧庆纪念车牌一块(家属如不需车 ...
老愚 发表于 2010-8-12 22:25  我感觉这一条中的“注:需现场办理意外保险,凭保险和报名收据领取纪念品;如已自行购买旅行意外保险,只需现场出示购买凭证即可”。有些不妥。因为根据目前我国的《保险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一条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这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规范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保险自愿的原则。摩托吧10年庆典是全国摩友的一件大事,虽然组委会出于从安全方面来考虑,帮摩友做这件事,我认为做事首先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再说摩友们的经济收入参差不齐,让大家自愿不是更好吗!
说句话糙理不糙的话:吧庆不是做买卖,你愿来的就来,不愿来想玩啥玩啥去,别拿个驴头不对马嘴的法律条款来搅和——这是个自觉自愿自发的群众集会,保证安全不仅是组织者的法定义务,更是举办地政府的必然要求,实在是接受不了报名条件的你不用勉强自己,在家里看看电视也一样能感受到活动的盛况的。
实话说,大部分吧友都是借着活动的机会,来会会好久不见的朋友的,没人在意报名费用保险什么的,这是参加活动的基本常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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