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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 ,三环内骑摩托超速可刑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3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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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追光逐影 于 2010-4-30 21:34 编辑

4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从即日起,沈阳市交通秩序管理指挥部将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开展整治工作。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在整治行动中如果遇摩托车主超速,就有可能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环内禁骑摩托车

从2009年4月1日起,市政府就发布《通告》,严令禁止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通行。但是,近一时期由于天气转暖,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这些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故意躲避民警执法,驾驶摩托车在市区违法行驶。这些摩托车大多数没有经过安全检验,严重存在着无牌、无证驾驶,车辆保险不齐全,非法营运等违法现象,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多有发生。

因此,沈阳市交通秩序管理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通过路面查处和社区清仓两块阵地强化整治力度,坚决制止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民警进社区清查摩托车


整治行动开始后,公安民警将率先展开清仓行动。各分局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对社区存放的摩托车进行清理,并逐一登记建档(包括内容:车主姓名、驾驶证号、居住地址、厂牌型号、车辆号牌、发动机号、有无盗抢和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查处情况等),对车主发放《通告》,逐一签定责任状,保证不在三环内行驶。

另外,整治过程中多警种将开展区域整治,组织警力将辖区分成若干个区域,划分区域时要做到无缝衔接。每个区域安排一个整治组,每组由3名警力组成。市公安局将专门抽调120名警力,成立30个专项整治组,在三环内主要干道、摩托车聚集区开展专项整治。

逃避检查将被刑拘

在会上,市公安局长许文有表示,“对于摩托车驾驶人不服从民警指挥停车接受检查,不听从民警劝告和制止,强行驶离的,按照妨碍公务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的法律依据充分,将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法标准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本报主任记者杨硕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予以刑事拘留:

驾驶摩托车在三环以内道路超速行驶的;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的;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

2驾驶摩托车在三环以内道路超速行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在车站、机场、商场、展览馆、商业街区及周边地区停车候客、兜揽乘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6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十五日拘留;

8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最低保险额的2倍罚款,扣车至依照规定投保后;

9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15天拘留;


10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11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1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13未悬挂、安装摩托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14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的,处150元罚款;

对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一并逐一处罚。对于无驾驶证或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沈阳晚报)


2010043010253105431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0-4-3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看你还嚣张不?~{:1_121:}
发表于 2010-4-3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疯了 介似要干嘛!!!跟摩托车有仇啊{:1_128:}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4-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4-3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城市被摩托车玩家删除了,不知道何时重见光明。。。。。。。。。
发表于 2010-4-30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抓贼从来没这么积极过,感觉摩托车像恐怖分子似的!
发表于 2010-4-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啥好说的了····
发表于 2010-4-3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骑摩托等于犯罪了
发表于 2010-4-30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这是什么世道啊
发表于 2010-4-3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开汽车的要小心了..整治汽车违法行为 ,三环外开车超速可刑拘!!!只能在三环内行驶...

妈的...凭什么啊...CTMD
发表于 2010-4-30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抓贼从来没这么积极过,感觉摩托车像恐怖分子似的!
山野一夫 发表于 2010-4-30 22:42



    我一直很纳闷.摩托车为什么就要跟犯罪,违法挂钩????
昨天晚上我同学让我骑车带他去砸一家店....为什么非要骑摩托车去.他开车不行吗?....给我气的差点骂他个傻比.....
发表于 2010-4-3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河蟹了~~~~~~~~~
发表于 2010-5-1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又一个城市,,,,
发表于 2010-5-1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3_90:}
发表于 2010-5-1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3_79:}官员无能出死策...要整顿就全整顿...明知摩托的都是小市民...搞小车怕得罪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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