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结伴出游危难时不伸援手不能免责 结伴出游 行前签份“生死状” 南昌市“驴友”出游流行新方式 今视网讯 暑假来临,不少“驴友”纷纷在网上发帖组织自助游,而这些帖子一般都附上了一份“生死状”,要求参与者承诺如出意外后果自负。为何大家聚在一起出去轻松之前还要如此严肃呢?记者随之进行了探访。 现状 组织者要求签“生死状”
AA制自助游由来已久,组织者一般通过互联网召集“驴友”并提供线路,网友跟帖报名组队出游,费用平摊,具有较强的自发性和自主性。 但是,记者昨日在网上看到一名网名为“行千里路”的网友在网上发布了帖子召集有车的南昌市民AA制自助游到安徽红村旅游的帖子,但是帖子上还附有AA制户外旅游免责协议书一份,声明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驴友”自负责任,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该名网友还称在出行前必须聚一天商量路线以及签署这份协议书。 调查 遇难事件催生“生死状” 随后,记者按照帖子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行千里路”,他自称姓陶。他告诉记者,签协议书也是不得已,本来大家都知道这种自助游是自负责任的。但去年广西南宁13名游客结伴旅游,一名女孩不幸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同行的另外12名队员获赔了21万,所以大家都不敢再召集人出去旅游了。后来一些喜欢自助游的人实在按捺不住,于是研究出了这么一份协议书。 随后,记者咨询市旅游局行管处了解到,通过网络发帖组织团队进行自助游活动的现象,目前在管理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生死状”。 陶先生私下告诉记者,“生死状”并非严格的合同或契约,因此一旦发生责权纠纷,“生死状”能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在出事后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免责任,特别是召集人责任尤其重大,但就现在而言有总比没有好,只能属于心理上的一种安慰。 法律人士 力所能及不援助仍有责任 据南昌豫章法律服务所郭主任介绍,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生死状”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申明没有召集人,是大家为了减少费用自发组织的行为。另一方面,虽然是AA制、不赢利,但同行的队友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危难时互相帮助。而且如果队友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并且力所能及可以救助的情况下遇难而没有施以援手,同行的人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吕柟) 如何才能让高高兴兴的出游活动进行下去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探讨的问题于是我翻阅了很多资料发现这也是有法可依的我把我编辑过的结伴出游免责协议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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