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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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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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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 事 规 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曲靖市文化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曲靖市摩托车运动协会
三、冠名单位:曲靖市粤弘商贸有限公司
饮品赞助单位:云南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赛事推广:曲靖市广播电视台、曲靖市超凡车行服务站、曲靖市摩托缘俱乐部
四、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全国各地市协会、俱乐部、车队
2、参赛人数:参加各车型组的人数不限,运动员不可兼项。
3、竞赛项目:进口A组 进口B组 进口新秀组 国产A组 国产B组 国产新秀组 特殊年龄组(38岁以上车手
4、竞赛时间: 2013年6月15日—6月16日,15日早上报道,下午各车队场地训练;16日早上计时赛,下午决赛。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必须是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50周岁以下(18岁以下须有监护人陪同或有书面委托,报名时须提交);
六、比赛地点及办法:
1、比赛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温泉收费站边“曲靖市超凡越野摩托车训练场地”;
2、各车型组均进行自由练习、计时练习、第一场赛、第二场赛;
3、比赛时间为15分钟加两圈;
4、计时赛发车顺序以运动员号码为依据、号码靠前者发车在前;
七、录取及奖励:
获得各车型组分为七个组:( 国产B组 国产A组 国产新秀组 进口B组 进口A组 进口新秀组 特殊年龄组)各组排名前六名颁发奖金及奖杯。
1、进口A组:
第一名4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400元 第六名 200元
2、进口B组: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1500元 第三名 8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400元 第六名 200元
3、进口新秀组
第一名 1000元 第二名 800元 第三名 600元 第四名 400元 第五名 200元 第六名 100元
4 、国产A组
第一名 4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400元 第六名 200元
5、国产B组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1500元 第三名 8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400元 第六名 200元
6、国产新秀组
第一名 1000元 第二名 800元 第三名 600元 第四名 400元 第五名 200元 第六名 100元
7、特殊年龄组(38岁以上年龄组)
第一名 2000元 第二名 1000元 第三名 8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400元 第六名 200元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采取提前电话短信报名和现场报名二种方式,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2013年6月12日前将身份证传真到主办单位。
2、报名地址:
(一)云南省曲靖摩托车车运动协会,联系人:杜老师,电话,13769842653;林老师,13108633600;
(二)携带物品:
参赛车辆、头盔、护具、身份证、驾驶证、保险。
(三)报名费:报名费200元,食宿由大赛组委会承担(随队家属如跟队食宿,每人200元)
(四)保险:大赛组委会统一办理
九、成绩评定办法:
1、见全国越野/超级越野摩托车锦标赛竞赛通则第19条,个人赛成绩评定办法是采用2场成绩积分相加
评定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以运动员在最后一场比赛获得分数多者、名次列前;
2、比赛期间若赛手发生意外与组织者无关。
十、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各参赛队必须准时参加赛事会议、必须参加完大会所有活动,否则有权对其作出处罚;
2、竞赛未涉及部分,遵守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
3、各参赛队的车辆不得使出赛场;
4、各参赛队要加强运动员管理,不准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接触;
5、在训练、比赛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各参赛队应遵守组委会竞赛时间和作息时间;
7、各参赛队准时参加开幕式,各种会议和颁奖仪式;
8、各参赛队应遵守赛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9、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3云南曲靖首届"粤弘杯"超级摩托车越野赛组委会
2013年6月16日
2013中国曲靖首届"粤弘杯"超级摩托车越野赛
参赛选手报名表
一、参赛选手资料:
车队名称
领队
联系电话
国产组别
进口组别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二、重要事项
1、本人(参赛者)及队员已阅读本赛事的规则,并同意接受和遵守由国际运动章程、中国摩托运动协会及赛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比赛前后期间,同意不会因任何意外受伤或死亡或财物损失而向该地政府及主办机构、推广机构、赛事委员会等工作人员(包括其它有关的行政部门、组织部门或赞助商公司或任何个人)采取追究、索赔等行动。本人同意该协议对参赛者其司机、乘客、维修人员、队员或其它人士在比赛及比赛途中的旅程上有相同约束力。
2.本人以提名人的身份声明,所有与本人参赛之有关人员,已完全明白及接受当有任何事故发生时赛事委员会做出的任何裁决,本队的任何人员将不会向法庭提出任何民事或商业诉讼。
3、本人以车手的身份深信,本人具有自制和适当的能力参与比赛,以及参赛车辆是符合在道路及跑道上行驶比赛,本人同意在跑道上及其措施上所引起的意外全由自己负责。
4、我明白作为此项比赛的选手,如曾遭受任何暂时性或永久性伤残,可能影响本人正常对车辆的控制,我必须向赛会仲裁处报告,及获得赛会仲裁处的书面允许方能参赛。
5、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保险由本人负责自行解决,比赛过程任何伤残由本人负责。
6、声明:本人同意赛事委员会引用本人及本人的赛车作为刊物、新闻、电视、电台或其它传媒有关的广告宣传。
参赛者签名 ____ 监护人 ____ 日 期 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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