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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骑摩托车不在需要入城证,往下看哦(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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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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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骑摩托不在需要入城证(请往下看)
本人摩托合格证排量为149cc,有牌照AND驾照
在2012年6月1号以后在成都一环内及二环内被交警逮过多次·而每次交警都会要求我先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告诉我:“你没有入城证,罚款100扣三分”然后就准备填表让我签字了。
试问,如果这是在6月1号之前我还会老实的签字,在我晓得成都市新规定150排量以上限制进入成都绕城,150排量以上有入城证可在三环外行驶,150排量以内没有限制,我还会签字?

在反问交警对排量限制新规定的时候,他们会说好几年前就规定了没有入城证不能在城区行驶(也是哈,好几年前规定的呢,都好几年了呢)交警是没有说错,但是有新的规定了,必然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傻乎乎的签字了那就自己等罚款扣分哈
今天我遇到的交警更是离奇,他居然给我说没有150排量限制这项新规定,硬是要罚我,不签字还有拖我车车,我说怎么我都不会签的,如果你拖那就拖了。然后我们僵上了,还说如果我要起诉可以去起诉,我回答说:“你还真说对了,我必须去起诉的哈.还有你这样让我上班迟到我是要扣工资滴”后来他拿不准了(或许只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了),给我了交管指挥所的电话:87781451 让我自己打电话问

以下为我通话内容
我:请问成都市不准摩托车进入三环?
交管所:是的,你有入城证吗?
我:没有
交管所:那当然不能入城
我 :那请问今年6月1号的成都市新交通法不是说了150排量以内可以入城?
交管所:你的排量是多少的
我:150
交管所 :那当然不能
我:我的合格证上是149CC
交管所:那可以入城

逮我的交警最终只好老实交还我钥匙以及本本,最后说一句,那我得去看看新规定了
这里其实我有很大疑问,执法者不懂法怎么去执法!

请仔细查看我与交管所的对话
其实他们都是对的,关键是隐晦了那么多的规定,要把每一项问完了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
更有交警因为150排量的问题和我说过
150排量以内可以入城是指的踏板摩托车,不是属于大摩托车。
那我反问他摩托车是以大摩托车和踏板车来区分,而不是以排量了区分了?那成都市新交通法为什么不说踏板车可以入城而是对150排量有部分限制呢?
写 以上内容只是为了让摩友门别再傻乎乎的随便签字了,交警需要吃饭需要赚钱。你们懂的


以下是我以上所诉的依据


6月1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施摩托车限制通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入城证的摩托车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昨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我市中心城区,摩托车将限制通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同时获得批准,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禁止三轮摩托车 大排量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根据规定要求,本市中心城区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施摩托车限制通行,具体限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入城证的摩托车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此外,规定还对生产、销售、维修、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摩托车做出规范,要求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摩托车产品质量、销售、维修等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摩托车维修、销售、使用者不得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摩托车。

  仿冒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最低罚10万

  “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或者超出核准的营运区域,利用汽车摆点候客、行驶揽客、运载乘客或者采取其他形式,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条例的法律责任一章,将对被查处的“野的”和“克隆车”给予严厉处罚。

  条例明确要求,组织外地客运出租汽车或者仿冒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使用仿冒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他人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专用标志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连接地址
http://sc.people.com.cn/jt/html/2012/city_0330/5049.html

最后提醒摩友
行驶请携带好行驶证+驾驶证
发表于 2012-10-22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这们好的事情没人 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翰 发表于 2012-10-22 18:19
居然这们好的事情没人 知道

我还是才看到,所以立马转上来了,还有成都市的摩托车管理办法省人大没批,不信自己上省人大网站查,同一天的只有成都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批了,所以成都市现在的摩托车管理办法严格来说还不是法律,因为成都市没有立法权,嘿嘿,如果JC开罚单,上法院起诉打官司耍
发表于 2012-10-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喜欢你哈哈哈
发表于 2012-10-2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金堂摩托车车友会QQ群233129424 喜欢摩托
发表于 2012-11-1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平时大家都忽略了
发表于 2012-12-1 0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学习了!要顶起,让更多的人,摩友晓得。
发表于 2012-12-6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dinqi
\
发表于 2012-12-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2-12-2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2-12-2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不得哦!我也遇到过!警察的说法是排量在150毫升(含150毫升)电动三轮,机动三轮的燃油摩托车禁止在绕城以内行驶。150毫升以下的需持有入城证方可进入三环以内!也就是说150毫升以下没得入城证的只能在三环(辅道)和绕城之间正常行驶。只不过那次警察没有罚我的款。只是说了下,下次注意。只不过现在警察没咋个管,我家住1、2环之间上班在3环外。中间要穿插3环、2环和1环。
发表于 2012-12-2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0:}
发表于 2012-12-25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29日上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修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和《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任免案。
发表于 2012-12-2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真傻啊。人大代表代表哪个?
发表于 2013-3-1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现在想要进入成都市区到底是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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