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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回不同的病毒,并且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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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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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艾滋 让血液不再成商品近日,一则来自内地某省的一条消息再次令艾 滋病防控专家们皱起了眉头。某市一家重点医院从2001年起,由于使用非法卖 血者的血液,已经陆续导致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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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人感染艾滋。而且由于艾滋的潜伏期,很多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艾 滋病携带者,在这期间结婚、生子、照样过夫妻生活,潜在感染者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9 \# E7 _" b; J7 p  h3 j7 b. Z
    艾 滋病的传染途径非常有限,无非是性、血液制品和母婴传播,但是为什么在这个远离毒品、民风尚且淳朴的小县城发生这种杯具?4 w+ F' e5 H& L% ~$ f8 O
    卖 血者带回艾 滋病 无辜者不幸中招武汉的38岁的运输车司机小张至今仍然认为自己感染病纯属天降奇祸,而且医学检查也证实了他的无辜--这一切还要源于12年前一场车祸后在某市级医院的一次输血( D. {% }7 L# H9 f1 Q. k. v+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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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艾 滋病病毒已经在他体内肆虐,肺炎、感冒、结核病……如果不是去年得以ICI检查,他根本不会知道把自己变得如此弱不禁风的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艾 滋病病毒。自己一向本分老实,婚姻也是“# ]# j6 s/ |9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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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温不火”,更别提外遇了。
7 z* u" T$ h+ P2 q" k9 E    09年9月15日,他因为咳嗽、胸闷导致昏迷,经过武汉市的某家医疗救治中心抢救后,被诊断为严重的肺部感染,身体非常虚弱,部分症状与艾 滋病发病情况大致相同。主治医生得知他有过输血经历" S( M! ~* m) F  u4 W

: h( A* r' `7 K& o6 l/ k后,建议他做个血检。事实证明:他不仅感染了艾 滋病病毒,而且潜伏期已过,开始发病了,频频得病就是免疫系统被破坏的最好证明。
, F1 u! ^5 x/ S6 `, u& O    为商品上世界90年代,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医疗科技的提升,大量的疾病被攻克,手术量大量增加,随之而来,血液用品的需求量一路上扬,现有的血库根本不可能满足需求。于是,血液,这种人体内, H. R+ C  Y. m8 n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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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生命之泉”开始成为了商品。年人均收入不过2000元的农民来说,的确很难抵抗,而且“单采”有着很强的欺骗性,800ml的血液抽出去,还能有600ml左右的血液输回来,看起来根本没有任何损失,# Z0 E; Q+ O-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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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缺少医学知识的,同时对财富有着极度渴望的村民们似乎找到了金矿。4 K( U7 S: y. }" U& z! r
    中国的艾 滋病传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靠血液制品传播的,比如卖 血,而通过性 乱、吸毒、母婴传播的案例还相对较少。几年后,卖 血村庄艾 滋病开始集体爆发,大量的父母和婴儿被诊断为艾 滋+ u6 Z7 E9 D3 x: e+ P

- d. P5 a+ w  D病患者,国家在这些地区建立了专门艾 滋病防治机构,免费提供抗病毒 药品,并且严厉打击卖 血行为,但是,一个名词已经出现了--“艾滋村”.
$ w" l0 l* j- T* d    此次事件中闯祸的,正是那几个四处卖 血的“职业卖 血人”.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回不同的病毒,并且传播开来。
. g( O/ `; J6 ^! `7 Q1 g9 K: ~    提倡义务献血 从根源杜绝艾滋我国人口多,用血量大。有偿供血,血液就成了商品,采血、供血、用血都成为买卖关系。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法由于% a: P2 {1 ]; p9 k  x: C

, c+ R2 C. v# ~2 l/ D& b经营血液利润丰厚,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便会在缺乏必要技术条件和不遵守国家有关输血法的情况下,不顾供血者和用血病人的生命安危,搞地下采血站非法采血。控制地下采血活动的血头、血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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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H$ i9 H) b一伙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我国政府虽一贯严加取缔,但总是难于禁绝。自艾 滋病流行以来,政府和有关方面已大大加强了打击非法采血的力度。
) Q# Y, r6 t& f3 Z: J    有人买血,就有人卖 血。为了挣钱,卖 血者频繁卖 血。不按医学上供血时间间隔规定的要求,抽血太频繁时,不仅血液质量差,而且也会损害供血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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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卖 血者看来,卖 血毕竟不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钱来得容易来得快,这就会形成一个以卖 血为生而不思寻求正当职业的人群。
: a2 u; s& s7 @) j) }5 C6 y    通常一个地方的血站对每个前来供血的人都登记,每次供血的时间全都记录在案,不经过规定的时间间隔,不准再次供血。于是卖 血者为了多卖几次血,就向其他省市流动,到处卖 血,所以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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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流动的卖 血队伍。经国家批准的血站重视血液质量,检验严格,不合格的供血者被淘汰。但散布在各地的非法地下采血点却不重视血液质量,尤其是单采血浆的采血点更是这样,这就进一步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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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 r2 G! Z4 Y卖 血人员的流动。
3 T/ L$ g: k- R* W/ ^3 R2 @    流动卖 血者不乏参与卖淫嫖娼和性 乱的人,甚至还有静脉注射毒品的吸毒者,因此就会有人染上艾 滋病病毒。由于少数基层采血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很差,无菌操作观念不强,消毒措施不严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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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操作不规范,尤其是那些由血头、血霸控制的非法采血点,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可以不消毒,不采用一次性采血器械。这些采血单位在对供血者进行体检时也不认真,艾 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存在不检、6 |+ |9 N& V- ^" w& P

0 D. \- f" ^" q4 N: R漏检的现象。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会在卖 血者之间造成包括艾 滋病病毒在内的多种血源性传播疾病交叉感染之外,还污染了血液,给医院用血病人造成医源性感染。
7 \3 `: {0 O: a0 F+ y" u1 z    义务献血是非商品性的,献血者不是为了钱。如果普遍实现了义务献血,就不会再有人为了挣钱而频繁地流动卖 血。不仅自己知道不应该献血的病原体携带者不会去献血,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艾 滋病病& M! c6 t, @* N4 N# @

: _  W$ [# P8 A2 q% K7 I毒感染者的人,在参加献血时一经查出,也不会再去献血。卖 血者去不是这样,有些人明知自己的血不合格,甚至是某种传染病的病毒携带者,为了挣钱,还会千方百计逃避检验,甚至冒名顶替去卖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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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普遍无偿献血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采血供血牟取暴利。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采血,以卖 血为业的流动供血人群也就不会再存在,这对预防艾 滋病和多种血液传播疾病是非常有利的。
4 Q( g: X1 D$ R! @5 k/ s2 e, K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义务献血实际是一种互助自救的社会保险。在身体条件良好可以献血时,用自己的血液来救助需要输血的病人;一旦自己有病需要用血时,便可获得其他献血者的帮助。因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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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 U5 F+ m% z) ]8 [2 ?献血对他人是一种奉献,对自己则是一种保险。. i+ t; M& O+ i; F
    要是献血者一生都没有患需要输血的病不就亏了吗?好人一生平安,能为社会作出无私奉献不是更好吗?总不会有人因为自己曾经献过血,就非要生一场死去活来的大病把血赚回来才觉得够本。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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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吃一点小亏,而甘愿遭受生重病的损失,这种因小失大的想法实在是不明智的。
( M3 w* O* ]6 q    义务献血是每个健康公民的神圣责任,在当前艾 滋病严重流行的情况下,为了预防艾 滋病,切断艾 滋病病毒经输血传播的途径,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公民,人人都应积极参加义务献血。
发表于 2012-6-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7:}还献,你免费献400C,医院200C买4,5 百块,你还献麽。不是人民太愚昧,是社会太黑暗!!!
骑猪上高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6-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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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意思是,献血容易感染艾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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