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由各地公用局主管车辆牌照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考核等事务。由于汽车摩托车是诞生传入不久的新生事物,就连名称都是叫法不同。
比如把火车叫做“轮车”,把汽车叫做“火车”,也叫做“摩托车”,而摩托车则被叫做“机器脚踏车”,南方沿海叫做“电单车”等多达十几个的摩托车不同名称。民国时期一本讲述美国汽车产业及其文化的图书书名却叫做《摩托车文明》。
名称尚且如此,牌照就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了,刚开始都是由各个地方政府决定车牌样式进行发放,一时间各种款式的牌照挂在各种汽车、摩托车上。
三十年代上海市公用摩托车车牌,双面均有数字。
1945年以前的上海汽车牌照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车牌,铁质陶瓷面。
民国二十五年车牌
比较罕见的早期上海与江苏两地之间通行往来的跨越车牌
东北奉天(沈阳)的车牌,样式颇为独特。
民国时一辆前轮上挂有正规车牌的摩托车。那时的摩托车用今天的话来说,市面上全是进口大贸,还没有国产车一说。
车牌只有三位数,说明当时上海的摩托车保有量只在千辆左右,高价纯进口的摩托车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后来因为不便统一管理识别,于是在1936年出台制订了车牌规格样式,其中对摩托车的车牌有了明确规定,这是摩托车在中国首次有了统一的牌照识别样式。
民国时的试车牌,这里的“京”指的是今天的南京,而非北京,因为那时的北京叫“北平”。
民国时期包括左下角军牌的各种车牌
民国时期包括摩托车牌的各种车牌
1949年以后,新的摩托车车牌应运而生,但我们还是能从中看到民国时期车牌样式的一些继承和影响。摩托车随着汽车牌照的变化,也同样数易其容,历经了三次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