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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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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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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旨:全心全意为摩友服务!
2.目的:推动摩托车运动和摩托车文化的发展!正确引导和培养摩友的机车素养,促进摩友网上网下交流互动;形成一个有纪律、有规模、有情趣、有内涵的队伍;实现自身和摩托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3.条件:必须有实体(俱乐部.车行.修车铺.用品店.旅馆)或挂靠实体!
4.类型:
A类.俱乐部形式的接待站(全功能接待站),主要功能除B类接待站的功能外,还有经摩托吧授权代表摩托吧或联合摩托吧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聚会、比赛的功能.硬件要求较高,店面不小于50平方米,要有可上网的电脑,除了基本的维修.售车.用品销售外,还要有专门用于摩友交流的空间,用于宣传摩托车运动和摩托车文化的资料、物品展示的空间,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
B类.景点和交通要道上的接待站,主要功能是指路.引路.应急.导游.提供方便的食宿等,硬件要求较低,只要有热心的吧友自愿服务或一直以来就在做着各地吧友的接待工作的团体或个人就可以挂靠别的俱乐部、车行、用品店、修车铺等实体联合建立接待站,当然自己有实体自己组建接待站更好.
5.权利和义务:接待站有权力退出摩托吧,但需要提前通知摩托吧,有权力自主经营;有义务宣传摩托吧.摩托吧有权力撤消接待站,摩托吧对未经摩托吧授权的商品经销.服务.各种比赛及其他活动不负责任!摩托吧有义务宣传接待站。
6.接待站的密度:最终密度(长远规划)每个地级市一个,前期密度每省二个,直辖市一个.实际操作中不一刀切,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可能会调整接待站发展的速度和顺序甚至数量!
7.接待站在摩托吧论坛的宣传:在论坛的首页明显位置开辟专区,各接待站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都有体现,并要求留有当地热心吧友的电话(不少于3个) ,用来配合接待站为外地吧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1.接待站是当地吧友交流.聚会.活动的场所,是外地吧友的驿站,是发展摩托吧新会员的一级组织。
2.接待站和摩托吧目前只是相互宣传的协作关系,即摩托吧网上宣传接待站,接待站在当地宣传摩托吧!但随着相互的发展壮大,会有更深度的合作,即团结在摩托吧大旗下,摩托吧与各接待站成为经济利益的共同体,相互促进,相互协作.使各接待站成为当地摩托车运动和摩托车文化发展的领头羊!
3.各地俱乐部不能因为成为摩托吧接待站而增加更多的经济负担,所以各地吧友在出行或其他情况下不需要打扰接待站的,尽量不要打扰接待站.每个接待站只免费提供应急.指路.联系吃住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其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到访的吧友自理,特别是吃住,请吧友们主动付款!同样各俱乐部也不要因为成为接待站而赚取不该赚取的钱!特别是在吃.住.玩.游中各种回扣,应坚决禁止!因此吧友也有权拒绝接待站提供的服务!
4.接待站不能全面替代吧友互助联盟,所以热心的吧友还应一如既往的帮助需要帮助的吧友!
5.摩托吧目前不向接待站收取费用(统一定制的牌匾、旗帜、车牌收取成本费).只会建议销售一些摩托吧的纪念品。
6.摩托吧要求各接待站的门头都应有"摩托吧"和"WWW.MOTO8.COM"字样及标志图案,并统一制作牌匾且编号,悬挂在店面明显位置。
7.各俱乐部成为摩托吧的接待站后,不应该再接受其他类似性质网站授予的类似称号!
8、特别提醒:在各种活动中不要扰民,要遵章守纪;不要参与一些非法的飙车和非法的聚会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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